| 根据政府机构改革有关要求,妥善安置行政机构的分流人员,理顺城市规划部门管理体制,呼和浩特市规划局决定对规划管理工作实行政事分离改革,并于2002年8月23日以呼规办字〔2002〕44号《关于成立“呼和浩特市城市规划技术报务中心”的报告》上报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呼和浩特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于2003年6月4日以呼机编发〔2003〕45号文件予以批复,同意成立“呼和浩特市城市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为局属科级全额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16名,其中科级职数3名(1正2副),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所需人员由局内部调剂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