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规划局行政许可听证公告
呼规许听告(2010)1号
依据内蒙古金汉房地产有限公司办理“金汉·御园”项目规划许可的申请,我局对其提供的要件资料进行了审查,在对此项目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之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该建设项目的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请利害关系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形式到呼和浩特市规划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交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一、确定利害关系人的原则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
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
1、 “地星海”住宅楼;
2、 “煤气公司”住宅楼;
3、 “新城区环卫局”住宅楼;
4、“中山建校”住宅楼。
三、听证会代表人和旁听人产生办法
1、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代表五人,从申请人中采用抽签或推举的方法确定。若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通过以上方法确定听证会代表,我局将根据听证申请人申请的时间顺序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合理确定听证代表。
2、未能成为听证会代表人的申请人可领取旁听证,本次听证会设旁听人十人。若要求旁听人数较多,采取抽签或推举的方法确定旁听人员。若在规定的时限内未能通过以上方法确定旁听人员,我局将根据听证申请人申请的时间顺序和利害关系人的范围合理确定旁听人员。
四、申请听证应提交的有关材料
1、听证申请书(听证申请书可在我局网站下载);
2、与本许可事项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房产证、购房合同等);
3、个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复印件,单位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
五、听证申请书的内容
听证申请应包括听证申请人姓名(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住址、申请听证事项、申请听证的事实和理由、联系电话。
联系人:白宇 郭晓亮 电话:0471-4615129 13514816147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12号城建大厦2104房间 邮政编码:010020
呼和浩特市规划局网址:http://www.hsghj.com
下载行政许可听证申请书:请点击此处下载
呼和浩特市规划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